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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巢湖法院获得“2017年度巢湖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8-03-14 11:31:24 打印 字号: | |

 

37日,巢湖市委宣传部发布《关于表彰2017年度巢湖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巢湖法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7年,巢湖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强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党组书记、院长凌岩通过“书记讲党课”宣讲十九大、下基层向村干部、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和贫困户面对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受基层干群欢迎。邀请十九大代表束红英作宣讲报告会;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手机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十九大精神;制作十九大主题宣传展板,在院户外大屏、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有关十九大精神宣传内容,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十九大的浓厚氛围。

二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宣传。集中力量宣传该院开展的“谋发展、图跨越、勇担当、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展现主题实践活动中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教育成果转化上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促进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强大向心力。

三是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和先模人物、先进事迹,树立在审判、执行、调解等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展示法官风采,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大力推进法制宣传。结合审判执行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选取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办案,以案释法;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与旁听庭审,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的见证旁听,增强司法活动的普法教育功能。

五是借力媒体宣传,弘扬正能量。加强与各界媒体的联系与沟通,与《新安晚报》、《合肥晚报》、《巢湖晨刊》等新闻媒体保持常态联系,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通过对审判执行司法活动的宣传向社会传输正能量,引导群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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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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