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2018年1月28日第四版“综合新闻”栏目《以严管厚爱锻造一流队伍——安徽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机制改革见闻》一文,重点介绍了巢湖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机制改革工作,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的科学管理,激励和提升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机制改革,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针对审判辅助人员对员额法官配比不足问题,主动作为,补齐短板,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从争取政策支持、规范招录程序、强化岗前培训、精细人员分流、出台管理办法、提升职业保障六个方面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的科学管理,激励和提升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争取政策支持,确保“招得来”。
自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以来,巢湖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2016年,安徽省高院批复该院员额法官数49名,而该院聘用制书记员只有23名,与审判团队中员额法官与书记员1:1比例相差甚远。该院根据核定员额法官数,按照审判团队人员构成要求,测算出书记员的需求数,主动积极向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该院编外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统一管理,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针对书记员人数不足的问题,该院聘用书记员招录可实现动态管理方式,由人社部门核定具体人数,如有离职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履行相应手续后,可由本单位自行发布公告予以补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规范招录程序,确保“素质优”。
2017年,经巢湖市编外聘用领导小组批示,该院会同市人社局正式发布招录公告,根据审判、执行、政务等不同岗位需求,明确招录岗位学历、年龄、性别等报考条件,按照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5名。考试以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操作加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公示、体检和考察政审,拟录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该院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庭室出具书面鉴定报政治处审核,确保新进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格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全程信息公开透明。
三、强化岗前培训,确保“融入快”。
为了进一步发挥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事务性辅助作用,提高书记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使书记员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该院对所有新聘书记员集中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院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司法礼仪、廉洁自律、写作能力等方面,要求履行严守宪法法律、保守审判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监督等义务,着力促进新录人员快速熟悉工作环境,融入正常工作节奏,迅速进入角色。
四、精细人员分流,确保“用得好”。
根据聘用人员专业素质、工作经历等条件,该院对聘用制书记员采取精细化管理分流机制,充分发挥其专业才能,做到人尽其才。将法律专业人员分配至各业务庭和基层法庭,与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一起编入审判团队,在法官的指导下主要承担案件的接收移交、法庭记录、开庭准备、文书校印、案卷归档等工作任务,保证聘用制书记员的配备总体上满足办案需要;新招10名辅助执行岗位人员充实到执行局和法警大队,从事送达、调查、值庭、安防等事务;中文、财务、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分流至综合行政部门从事法制宣传、信息调研、综合文字、财务管理等岗位,提升院务工作效率。
五、出台管理办法,确保“管得严”。
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该院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从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规定、遵守院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领导、廉洁自律要求等方面对聘用人员进行规定,明确权责义务,细化明确了书记员的权力清单和履职要求,在制度上强化了对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
六、提升职业保障,确保“留得住”。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根据巢湖市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目标考核奖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并享有带薪休假、出差补助、用餐补助、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在聘用期间内为其缴纳“五险”,享有参加岗位技术培训、配发工作制服等权利,为稳定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提升了职业保障。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目前巢湖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达48名,按照审判团队“一审一助一书”的配置要求,该院着力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书记员数量配置基本能够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促使员额法官从事务性、文秘性辅助工作中脱身,能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案件的审理中,为保障司法工作顺利进行补齐了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