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巢湖市迎来了入冬以来第二场强降雪。下午临近下班,巢湖市东升脚手架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冒雪来到巢湖法院,向巢湖法院执行局赠送了一面书有“廉洁公正,高效快捷”字样的锦旗。诚挚感谢巢湖法院快速执行,帮助其追回624万余元工程款(含利息)。当事人冒雪送锦旗不仅代表着谢意,更是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原告巢湖市东升脚手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公司)与被告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四建公司)脚手架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618.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2018年1月11日,东升公司向巢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因该施工合同纠纷,导致原告公司无力支付工人工资,且被欠薪工人多为农民工。春节临近,工人们都在翘首以盼,如果不能及时兑现工资,极易激发矛盾。巢湖法院本着“司法为民”宗旨,及时开启涉及民生类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此案,提升办案速度,依法将被执行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对被执行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网银存款、土地、房产进行了统一查控。2018年1月17日,根据银行反馈信息,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在中国银行南昌市东湖支行的一账户有存款且足以支付欠款。考虑到执行地在南昌,若不快速行动,账户资金有可能转出,错失最佳执行时机。当日,承办法官冒着严寒连夜赶往南昌,并在第二日银行营业第一时间从该账户紧急依法扣划630万余元(含相关诉讼费用)。执行款到账后,巢湖法院按照“一案一人一帐号”要求,立即兑现给申请公司,本案顺利执结完毕。
正因为执行干警们不畏艰辛、不分昼夜的工作作风和勇往直前、一心为民的奉献精神,一个个执行难案才得以顺利执结,也使得法院的执行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点赞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