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上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倪屏岚、民三庭庭长司绍芳一行走访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局长李永凡及其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倪屏岚副院长介绍了我院争创“全省一流,全国一流”法院工作和开展“谋发展、图跨越、勇担当、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并就争创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
李永凡局长对我院对市重点局工作一直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认为我院“走出去”听取意见是一项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的务实而接地气的活动。他说,市法院近年来对重点局涉及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做到了公正依法处理,为保障政府工程顺利进行,在要求重点局协助冻结查封过程中考虑到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问题。市法院在2017年春节前对一名拒不支付农民工报酬的实际施工人依法判处实刑,社会反响较大,有力震慑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这是对重点局以及巢湖市建设领域工作的极大支持。
司绍芳庭长针对重点局提出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对审计的约定和对审计资料的保存,以及在委托支付中的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倪屏岚副院长最后表示,近年来,巢湖市城市建设发展变化有目共睹,市法院一定服务保障好市重点项目的有效推进,为巢湖市加快建设“明珠之城”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