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一线传真
事故致残陷困境 司法救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7-01-18 15:24:18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笔救助金虽然离赔偿款相差很多,但也真是及时雨,你们费心了!” 1月5日,巢湖法院执行局为家住中庙街道的当事人缪康送上2万元司法救助金,其家属眼含热泪,连声道谢。

      一场车祸带来的灾难
       2013年9月20日,陈某驾驶一辆货车遇到当事人缪康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由于陈某采取避让措施不当至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缪康高位截瘫、肺部感染、全身多处骨折。后经送医抢救,缪康总算挽回一条生命。但交通事故给缪康留下的是四肢瘫痪,构成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认定陈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缪康负次要责任。前期医院抢救治疗,共用去医疗费用26.7万元。同年10月22日,缪康至法院起诉,要求陈某、陈某挂靠的货运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用。该案判决后,赔偿款给付完毕。
       同年12月18日,缪康就剩余医疗费及其他相关损失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各方过错比例划分责任,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缪康27.7万元,陈某赔偿缪康75.3万元,陈某挂靠的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陈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执行未果,缪家陷入困境
       判决生效后,缪康申请执行。除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外,陈某及其挂靠公司均无可供执行财产。尽管法院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和解,但一直未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某表示其患有糖尿病,答应只能一年支付一万元。即便如此,陈某也一直没有支付。
       申请人缪康伤情为一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缪康所承包土地于2008年被依法征收,现为失地农民。缪康父母均已超70高龄,父亲常年卧床不起,只能靠年迈的母亲照顾服侍。儿子也因家庭遭难,早早辍学,外出打工,后参军入伍。现在缪家只能依靠最低生活保障维持,无其他生活来源,生活非常困难。

      申请司法救助暂解燃眉之困
       由于本案两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缪康一家生活又及其困难,巢湖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缪康一家看望慰问,并积极为缪康申请司法救助金,力所能及帮助缪康渡过生活难关。经申请,巢湖法院特案特批,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缪康申请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解决缪家当前的实际困难。下一步,法院将密切关注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及时发现并执行到位新增可供执行财产,同时,也为缪康一家做实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衔接工作。
       据悉,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巢湖法院在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涉及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方面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另一方面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及民生案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发放执行救助基金,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帮助解决申请执行人基本生活生存难题,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研究室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