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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妇委会及王滢、何彩琳法官获市妇联先进单位、“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4-26 15:50:00 打印 字号: | |

3月7日下午,我市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6周年暨“最美家庭”家风家训故事宣讲会。我院妇委会被巢湖市妇联授予2015年度巢湖市妇联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槐林中心法庭王滢庭长、民三庭何彩琳法官被授予巢湖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15年,我院妇委会在院党组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院审判工作,以提高女干警素质为根本,充分调动广大女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带领全体女干警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建功立业,为完成全院各项工作、构建文明和谐法院作出了贡献。2015年,我院21名女法官共办案2115件。在案件审理中,女干警们充分发挥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中的作用,积极与市妇联配合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给予帮助,使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妇委会组织女法官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法制讲座4人次,受众800余人;开展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活动、“国家宪法日”及“12.4”法制宣传活动2次。2015年,王娟法官一件案件庭审入选全市法院“精品庭审”;鲍莹同志获得全省法院系统乒乓球比赛女子青年组第一名;10名女干警担任“巢湖市妇女儿童咨询服务室”巾帼志愿者,其中两名女法官获优秀巾帼维权志愿者殊荣;民三庭获市“巾帼文明岗”称号;司绍芳、王滢两家庭获得市“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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