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司法廉洁工作,紧紧围绕市中院“树标杆、做表率、争当全省排头兵”和“零违法队伍、零违纪法院”目标,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巢湖法院在2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与其他党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司法廉洁责任书。
会上,纪检组长孙茂华带领大家学习了《安徽省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若干规定》、巢湖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坚持挺纪在前坚守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和《巢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明确执法警用车辆使用要求。
随后,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平与其他党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司法廉洁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条工作意见”和最高院“十个不准”,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强化对部门的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题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深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司法廉洁,保证本部门干警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要求干警正确运用好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行政管理权,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工作力求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