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在巢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党组书记、院长张勇代表我院作了《巢湖市人民法院关于信息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12年以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科技强院、赶超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司法管理为主线,运用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基础设施、深化应用、资源整合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法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三年来,我院年均收案6000件以上,法官年均办案数达120件,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大幅提高,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报告从五方面回顾了我院三年来信息化工作情况,一、更新理念,准确定位。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院管理,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的推动作用,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利用有限资金条件,突出实用性和可持续性。建设规划上确保先进性;功能上强调实用性;实施上体现阶段性。三、多措并举,合力共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四是全员参与。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六是健全制度。四、科学配置,稳步推进。一是建成内部局域网、全国四级法院专网和互联网三大网络。二是搭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三是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三个中心。五、深化应用,注重效能。一是助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助力诉讼服务方便快捷。三是推进司法管理高效规范。
报告指出,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为我院各项工作注入了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司法政务自动化、司法公开电子化”,完成了从传统粗放型审判管理模式向精细化、信息化、全面化管理方式的转变,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
会后,我院相关负责同志在分组会场认真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