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离婚 法庭妥善调处
发布时间:2015-02-17 1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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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烔炀中心法庭受理了一起88岁的原告诉78岁的被告离婚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了解原、被告的婚姻状况,原、被告系再婚夫妻,已有婚龄十年,未共同生育孩子,但双方长期分居,与各自的子女生活。原告认为被告未尽到对其照顾的责任,因此起诉来院,坚决要求离婚。看到诉状中原告不久前曾因高血压住院,承办法官一再要求原告代理人注意原告身体,不要操之过急,并希望原告慎重处理婚姻纠纷,但原告离婚态度坚决。开庭当天,原、被告两家儿孙多人陪同前来,两家打起了“口舌战”,承办法官见状连忙将原、被告两家人分开。看到两家人对立的情况,考虑到原、被告岁数较大,庭审中双方的不当言语有可能刺激对方,承办法官坚持用调解方式解决这对老人的婚姻纠纷。通过几轮协调,最终退休的原告一次性补偿无业的被告困难帮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