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老百姓来回奔波之苦,方便群众诉讼,我院民二庭将审判窗口前移,在银屏镇吕婆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老人离婚案件。
原告张某曾向我院提起离婚诉讼,我院判决不准离婚。现张某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5年2月4日上午,民二庭庭长刘冬生和书记员左小娟、王娟来到原、被告家中就地开庭。原、被告均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夫妻二人共同走过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并没有不可化解的矛盾。刘冬生庭长从子女、家庭和睦稳定的角度,苦口婆心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调处工作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双方思想上有所触动。现场旁观的村民对我们认真负责的审理工作均表示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