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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法院信息报》第1期
  发布时间:2014-08-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首刊寄语】 为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我院继开通网站和腾讯、新浪微博后,于2014年8月推出“拇指媒体”——《巢湖法院信息报》,旨在展示我院审执工作新成效、司法便民新举措、队伍建设新形象,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实现巢湖“加速崛起,挺进百强”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巢法概况】新巢法  新起点  新发展

    巢湖市人民法院前身是巢县人民法院、居巢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2011年8月更名为巢湖市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9个,在编干警106人,编外人员43人。

    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坚强领导、监督支持下,我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创新工作举措,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2年以来,我院共收案件16540件,其中,今年以来,收案4517件,法官人均年办案114件,审执工作稳步发展。两年来,刑庭、执行局荣立集体三等功,烔炀、柘皋中心法庭获得“全省优秀法庭”称号,4人荣立三等功,8个庭室、21人次获得省市表彰,群众赠送锦旗26面;四件案件庭审和四份案件判决书被评为全省及合肥市法院“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荣耀而自信的巢法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拼搏中发展,在发展中跨越,为实现中国梦书写“新巢法、新起点、新发展”的美好篇章。

【巢法动态】


 

市人大副主任季萍调研我院执行工作

79日下午,市人大副主任季萍、人大常委张宏雁、内司工委主任李蓓蓓、信访室主任邓亚红、市司法局副局长周立林等一行至我院调研执行工作情况。我院汇报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情况。

张勇院长分析指出此类案件大多具有标的大、难执行、易引发上访等突发性事件的特点,执行工作中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各类司法救助资金总量也很有限。为了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可以通过调研摸索出巢湖市特色的创新模式。一是采取财政预算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筹措资金,建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救助基金。二是统一管理各部门分散的救助资金,创新运行机制。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救助机制,联合民政、财政、妇联、残联、司法、保险等部门机构,集中力量解决特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季萍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院在破解执行难,钝化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的积极努力,并指出通过建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救助基金,解决好此类案件执行难题意义重大,一是能有效提升司法公信,二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可提高法院执行工作效果。

 

 

我院开展“江淮普法行”之领导干部听庭审活动

715日,一起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在我院公开审理。我市某酒店不服人社部门对店内员工王某的工伤认定,要求撤销其作出的工伤认定。市住建、经信、农委、商务、林业、司法和重点局等部门负责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争议焦点在于第三人王某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发生交通事故致残,是否应当认定工伤。应诉行政机关对所作的行政行为进行举证并释明相关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

我院开展中层正职竞争选拔工作

我院在市委组织部、纪委、政法委组织安排下,开展三名中层正职竞争上岗工作,共有10名庭室副职参加了竞职,三名同志进入了组织考察阶段。

【司法公开】

为推进司法公开,我院决定自201411日起,将生效的刑事、民商事事、行政案件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全省法院2012~2013年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

合肥市法院“刑事百案庭审观摩”第一庭在我院开槌。

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先后四次组织邀请220多名村居干部、武警官兵、企管人员、领导干部走进法院旁听部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庭审。

【一线传真】倾心调解  八起农民工讨薪案一朝画句号

715日上午,刘某等8位原告同诉某建筑公司及工程承包人卞某的案件在我院开庭审理。

2011年被告承建某商品楼建设工程,聘请刘某等8位农民工为其承建水电工程。工程结束后结算,卞某于20132月出具欠据,约定付款期限。到期后卞某又借口拖延不付。原告无奈只得诉诸法律。8起案件经主审法官曹昌龙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至此,8起涉及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终获圆满解决。

法官提示: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有发生。《刑法》修正案(八)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加大对一些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惩处力度。农民工兄弟在受雇于人时,应注意签订劳动合同,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依法维权。

【法在身边】

送法进校园

 

我院柘皋中心法庭副庭长陈效智同志为夏阁中学七、八年级学生开展了题为《法与权利》的讲座。讲座结合鲜活的案例,针对青少年学生对法的感知极其模糊的状况,选择法律和权利的主题,从什么是法、身边的涉法行为、守法的层次、依法维权等方面,讲解了作为公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权利保障以及遭受侵权行为的救济途径等,受到了中学生的欢迎。

74日,我院在黄山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向中学生发放《法在身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一书。图书图文并茂,以案释法,为中学生送上一份精神大餐。

【服务指南】

法院职能

一、审理公诉和自诉刑事案件。二、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三、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四、审理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等案件。五、依申请执行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它法律文书。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诉讼须知

1、我院受理民商事案件范围

1)婚姻家庭、继承、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2)诉讼标的额800万元以下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巢湖市的民事、商事案件;(3)诉讼标的额3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巢湖市的民事、商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第一审民事、商事案件。

2、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3、起诉应递交的材料

1)证明原、被告之间具有法律关系或身份关系的材料;(2)证明违约或侵权等纠纷事实的材料;(3)其他证明纠纷发生过程、现状的证据材料;(4)送达地址确认书。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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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发。

来源: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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