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5日上午,一起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在我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巢湖市四三贵宾酒店二店不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店内员工王某的工伤认定,将人社局诉至法院,诉请撤销认定。我院行政庭庭长方旭东、副庭长周安俊、人民陪审员张治国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巢湖市住建局、经信委、农委、商务局、重点工程管理局、林业局、司法局相关责任人来到庭审现场旁听,案件也吸引了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机构的关注报道。
庭审中,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案件焦点在于第三人王某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出现了交通事故,是否应当认定工伤。在审判长的有序引导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双方代理人围绕案件,结合有关法律条文,阐述了辩论意见。
在完全对等的庭审现场,行政机关对自身所作的行政行为进行举证并释明相关法律依据。此类行政案件公开庭审活动,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民主法治意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