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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开审理首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4-01-03 14:01:14 打印 字号: | |


11月26日上午,一起涉及包工头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巢湖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巢湖市法院刑庭庭长赵克金、副庭长王滢、人民陪审员丁成华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这是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月”活动以来参与旁听人数最多的一次公开庭审。

此案被告人彭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3年3月10日被巢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20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公安机关逮捕。经侦查机关审查查明:2011年11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彭某在巢湖市滨湖景区城东区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由桐城建筑劳务公司承建的泥工分项工程,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人民币445余万元。2012年底该工程已完工但未验收,2013年1月22日,彭某按工程进度领取工程款333万余元,剩余工程款112万余元未领取。彭某承包工程后,雇佣工人施工并用领取的工程款支付工资。但其领取工程款后,仅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尚拖欠工人工资193万余元。2013年1月24日,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被告人彭某下达支付令责令彭某支付工资,但彭某拒绝支付,并于次日关闭通讯工具逃匿。2013年1月26日,因无法向包工头彭某追讨工资,工人集体上访、堵路,后桐城建筑劳务公司垫付了彭某所拖欠的工资。2013年3月6日,被告人彭某在江苏省苏州市被抓获归案。

此案造成较严重的负面社会影响,破坏了社会秩序。市政法委高度重视此案,在庭审当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旁听。市政法委、市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重点工程局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名包工头等共计200余人参与旁听,旁听席座无虚席。电视台和报社记者也闻讯前来报道。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历时两个多小时,控辩双方围绕相关证据、焦点问题展开辩诉。此案经合议庭合议决定择日宣判。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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