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韦书松)
时间:2013年12月1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zhixingju点击:333次
被执行人韦书松 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案号 |
(2013)巢执字第00902号 |
被执行人 |
韦书松 |
被执行人地址 |
安徽省巢湖市栏杆镇新桥村委会童小郢村 |
执行标的金额(元) |
356000元 |
申请执行人 |
陈德霞 |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
巢湖市人民法院 82666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