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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公正司法 巧解政府与群众纠纷难题
  发布时间:2013-10-23 11:54: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烔炀中心法庭调解六起巢湖市人民政府诉中庙街道张某等六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双方均已履行了调解协议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缘起 矛盾尖锐

    2007年2月20日,巢湖市中庙旅游开发建设办公室(由巢湖市人民政府设立)与张某等六人签订《房屋收购安置协议》,约定:巢湖市中庙旅游开发建设办公室用中庙安置点住宅楼与门面房作价与张某等六人位于中庙街道湖滨大道北侧的房屋进行置换,并由巢湖市中庙旅游开发建设办公室补齐差价。双方另约定所置换的房屋房产证由巢湖市中庙旅游开发建设办公室办理。协议签订后,巢湖市中庙旅游开发建设办公室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了安置点房屋并补齐了房屋差价,但未为张某等六人办理安置点房屋产权证,张某等六人以此为由拒绝将位于中庙街道湖滨大道北侧的房屋交付巢湖市中庙旅游开发建设办公室,双方多次进行协商沟通,均无果,致巢湖市人民政府将张某等六人起诉至巢湖市人民法院,请求张某等六人交付涉案房屋。

    送达沟通 法律宣传

    案件受理后,鉴于案件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烔炀中心法庭极为重视,由吴晓萍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考虑会出现的各种情况,精心计划安排每一个环节。8月10日下午,烔炀中心法庭干警去张某等六人家中送达诉讼材料。考虑到张某等六人可能会产生抵触情绪,事先便与当地居委会联系,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协助找到这六户人家,并将张某等六人召集在张某家中。法官们逐一向各被告送达诉讼文书,果然各被告及其家属情绪都非常激动,认为是政府未能履行自己的承诺,有错在先,未按协议约定为他们现在安置点房屋办理房产证,反而将他们告上法庭,同时认为法院会站在政府一边,帮助政府说话。冯水华副庭长和主审法官方江锋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耐心解释,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告知他们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引导他们积极参与诉讼,并表示法院一定会秉公处理案件。最终六被告情绪渐渐平复,并请求人民法院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彻底解决双方存在的矛盾纠纷。

    多方协调 协议签订

    经过与张某等六人多次的沟通交流,各被告提出解决方案,要求原告给予未能办理房产证的补偿。考虑到具体事务处理系中庙街道办事处,办案人员多次与中庙街道办事处联系,协商解决方案。最终中庙街道办事处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并自愿补偿张某等六人办理房产证费用各20000元,同时张某等六人也同意在领取补偿款后,将涉案房屋交付原告。8月26日下午,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庭长吴晓萍、副庭长冯水华和主审法官方江锋中午赶到中庙街道办事处,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积极督促 协议履行

    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方江锋及时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同时督促当事人及时自动履行协议。在烔炀中心法庭的督促下,中庙街道办事处将补偿款汇至巢湖市人民法院账户。9月16日上午,张某等六人来到巢湖市人民法院领取了补偿款。他们对烔炀中心法庭的法官们所做的工作和付出的辛苦由衷地表示感谢。

    烔炀中心法庭的干警们也深刻体会到只要心系群众,公正司法,一定会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并最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一方安宁和谐定纷止争。 (烔炀中心法庭  方江锋)

     ps:《合肥晚报》2013年10月20日《庐州法苑》栏目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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