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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司联动,立案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10-23 11:53:38 打印 字号: | |

    日前,巢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联动卧牛山司法所,在立案阶段,调处了一起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原告九十多岁高龄,该案的成功调处,及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九月上旬的一天上午,年逾九十岁的老者张某,手持诉状颤颤巍巍地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反映其所在的村民组,拒绝支付其被征用的沟、渠土地补偿款900元,要求法院为其主持公道。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连忙耐心地接待了张某,在了解基本情况后,一方面稳定张某的情绪并联系其子女,安顿好张某;另一方面,积极与卧牛山司法所联系,请司法所联系卧牛山街道贾塘社区干部及包组干部,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三天后,张某在儿子的搀扶下,再次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表示村民组已将900元土地补偿款发放给他,请求撤回对村民组的诉讼,并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了感谢。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责所在,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之一。这就要求法院干警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丰富的工作经验、娴熟的工作技巧,巧妙地运用各种社会资源为人民服务,将工作落实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立案庭  王家胜)

    ps:《合肥晚报》2013年10月20日《庐州法苑》栏目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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