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值此法颁布三周年之际,黄山法庭与苏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举办了“纪念《人民调解法》颁布三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一、设置法律宣讲台,由法庭干警和苏湾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一起向民众宣传《人民调解法》,散发宣传材料,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为民众详细讲解人民调解的性质、程序以及能够达到的效果;二、组织辖区内各村民组织人民调解员共同学习《人民调解法》,并由人民调解员回到村里后分别向本村居民进行宣传教育。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和施行,让人民调解这一机制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1.7万个,各类人民调解员428万人。近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数逐年增加,每年达八九百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这些年来,人民调解有效预防、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