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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2-08-27 13:40:11 打印 字号: | |

会 场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徐立全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溯在会上作工作报告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学群主持会议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德和宣读表彰决定

与会人员

    安徽法院网讯   8月25日上午,安徽高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徐立全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陈树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省政协副主席夏涛出席大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溯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会议由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学群主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德和宣读表彰全省优秀人民法院、优秀人民法官、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的决定。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沪平、池寒冰、副院长汪利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江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致平出席大会,执行局局长、审委会专委、副厅级审判员、省高院部门负责人及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部分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了大会。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05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徐立全指出,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7月23日重要讲话精神,满怀豪情迎接党的十八大之际,省高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近年来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这对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法庭工作,筑牢基层基础,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立全要求,一要把握形势任务,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只有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才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才能真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践行司法为民要求、做好司法领域的群众工作,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把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落实到基层,体现在实际工作之中;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是人民法院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必须抓好基层,打牢基础。二要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最关键的是要落实到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上。全省人民法庭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能动司法”,把执法办案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要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始终坚持和谐司法,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法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体察社情民意,找准解决问题的法理、情理结合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要着力保障人民权益。进一步审理好涉及民生的案件,妥善调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加大对合法权益特别是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障力度;要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公平正义理念,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从实体、程序、效果上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克服各种保护主义,平等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三要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人民法庭自身建设。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必须把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自身建设的新成效推进各项工作的新发展。要在提升队伍素质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强化作风养成、规范司法行为,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要在加强物质建设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设置,按照“三个面向”和“两便”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规划人民法庭恢复、新建和调整工作,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要在加强科学管理上下更大功夫。人民法庭远离院机关,各项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推动人民法庭工作不断发展,加强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四要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庭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领导。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工作中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周溯指出,人民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省高院继2005年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以来,先后于2009年和2011年两次召开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暨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对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行部署,有力促进了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周溯要求,立足更高起点,深入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全面发展。要强化执法办案,确保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依法审理相关案件,认真审理好刑事自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机制,提升调解效果。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裁判准确;要强化司法为民,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省人民法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力争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做好司法为民工作。牢记司法的人民性,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法庭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从思想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加强巡回审判站点建设,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推动巡回审判深入开展。强化假日法庭、上门立案、预约开庭等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进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建设,完善功能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要强化职能延伸,进一步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广度和深度。全省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的组织优势、贴近群众的地缘优势、贴近矛盾的前端优势,不断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认真审理好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只要调解协议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要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庭干警综合素质。要坚持多措并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人民法庭队伍。密切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思想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确保广大干警始终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严格落实每三年对庭长、其他法官和书记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切实抓好人民法庭庭长专项培训、新进人员培训和其他干警的培训,全面提高法庭干警司法水平。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全面落实法庭庭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忠诚司法事业、遵循司法良知、维护公平正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从预防入手,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和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不断提高法庭干警清正廉洁的自觉性,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要强化合力作用,不断提升法庭工作整体水平。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充分履行应尽职责,更多地关注基层、关心基层、关爱基层,全力推动我省人民法庭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法院党组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切实把法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指导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加强法庭建设,对已经建成的法庭,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抓好配套设施的完善;切实加大保障力度。加强人才保障,合理配置人员,充实审判力量,选好配强人民法庭庭长,建立健全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切实增强法庭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深入推进法庭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的文化含量,增加法庭建筑的文化底蕴,突出庄严、公正、文明的司法特征。

    周溯强调,要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人民法庭作为法院基层的基层,处在化解矛盾的最前沿和司法为民的第一线,各项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人民法庭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队伍素质尚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庭管理尚需进一步改进。三是保障工作尚需进一步强化。在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分析困难问题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有利环境和条件。一是中央、省委对法院基层基础建设高度重视,近年来先后就强化人才保障、加大“两庭建设”、化解基层债务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公正司法的依据更加全面,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保障。四是经过全省法院的共同努力、合力攻坚,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物质装备建设明显加强,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大会还对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院、优秀人民法官、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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